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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9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在信访办成立后的首个院长接待日,李老铁院长亲自接待了数名来访群众,并当时拿出了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给来访群众一个明确具体的答复。
为践行“三个代表”,实现司法为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该院下大决心将信访申诉环节变为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全面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信访办公室的成立为大信访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信访办公室作为全市法院信访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部署指导全市法院和院属各部门的信访接待工作。各基层法院也将陆续成立负责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信访部门对信访工作有交办权、催办权、督导权、通报权及案件申诉复查权。信访办公室作为该院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以下特色:
一、信访工作队伍起点高,体现了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特点。信访办公室主任由法学博士李欣担任,七名成员均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其中两人为法学硕士。信访工作人员从各业务庭具有丰富审判工作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调。七名工作人员均多次立功受奖,并获得办案能手称号。人员的高素质为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人力基础。
二、信访工作硬件设施优,完全具备了省高院提出的“八有”要求。信访办公室设立了宽敞明亮的接待室、院长、庭长接待室、函件处理室和独立的来访人休息室,并在休息室设置了等候座椅、饮水机、电话、报刊杂志及各类宣传材料,为当事人候访提供了完善的休息场所。
三、信访制度严格、规范、健全。该院制定了《信访工作暂行规定》、《院长、庭长接访制度》、《重大信访和信访老户的处理办法》、《信访责任制》、《巡回接访制度》、《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体现了“四个有”的要求,即每件来信来访要有全面详细的登记,每件来信来访要有明确的回复,重要信访要摘报呈阅,信访信息动态要有定期统计分析等。
四、信访工作指导思想体现了为群众服务、重社会效果的观念。人民法院基本上每日每时都在通过司法活动接触人民群众,当事人在参与诉讼过程中不仅会体会到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尊严,同时也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在“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根本问题上的本质特征。李老铁院长强调指出,必须在信访环节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不能敷衍塞责、简单了事,一定要有处理结果,并且要搞好回访,征求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尽最大努力让当事人满意。信访是法院的服务窗口,该院坚持做到“五个一”,对来访群众问一声好,道一声请,递一杯茶,让一个座,送一步路;并强调要平等对待当事人,坚决杜绝有访不接、久拖不复、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等现象,存在上述问题的要通过落实信访责任制予以处理。
五、营造公开、有序、快捷、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法院的信访工作必须体现审判工作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信访工作过去以书面处理为主,工作环节不公开、不透明。该院依托现代化办公设施,使信访工作成为审判流程管理的重要督促机关,通过接待来访群众,将群众的意见转化为加强审判管理的外部动力。该院将案件流程的各环节在信访机关对外公布,当事人可随时到信访办查询案件审理的进展程度,使信访办成为群众了解案件办理情况的查阅处,在更大程度上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开与公正。同时实施信访听证制度,将申诉案件的证据和其他依据公开听证,由共同听证人做出是否移交申诉立案的决定。对集体上访、上访老户、易激化上访等重大信访由院、庭长亲自主持听证,使当事人听得明明白白,有理无理在庭上辩明,将信访工作纳入了公开化、程序化的法制轨道,更加符合审判工作自身的规律和要求。
李老铁院长接待后,来访群众都得到了明确的答复及确定的处理承诺,四名来访人满意而归。当天,市委副书记李遵英同志和市政法委书记栗进路同志到该院视察信访工作,对该院信访办的成立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称赞该院的信访办是全市政法机关的一个优秀窗口,勉励该院将信访工作做大、做强、做好,为群众满意、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并决定下周在该院召开全市政法机关信访工作现场会,以推广该院的信访工作经验。
(本院信访办 张贵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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